一、觀察學習假設
根據學習理論,觀察是導致焦慮的條件性刺激。由于原初的焦慮-誘發刺激聯結(無條件反射),經過觀察和思維的激發,而獲得了實際的焦慮。這樣,事實上,個體就已經習得了一個新的驅力。雖然強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徑習得,但是,一旦獲得之后,個體便發現借助于強迫觀念的一些活動可以幫助減少焦慮,每當發生焦慮的時候,采用強迫的方式,個體的焦慮便得到了緩解,這種結果強化了個人的強迫。并且,因為這種有用的方法,成功地驅除了個體的獲得性內驅力(焦慮),因而逐漸地穩定下來,成為習得性行為的一部分。
二、系統家庭假設
這種假設認為,病癥表達了系統的破壞,而這個系統存在于人際關系當中,成員之間的互動結成了一定的系統。在這里,個體的行為是由于他人的行動影響所致,反過來,他也會以一種循環的方式去影響他人。這是一種互為因果的關系,沒有明確的頭和尾,主要依據"彼此吸引"的原則來進行互動。
三、Rachman-Hodgson假設
Rachman & Hodgson在分析了一些過去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導致強迫癥的原因可能包括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共同作用。1.遺傳因素;2.情緒失調;3.社會性學習;4.對于特殊經驗的學習。他們假定,強迫癥是一個連續變化發展的行為模式,由于上述幾方面在不同情況下的相繼作用,導致個體最終演變成強迫癥。
四、精神分析學說
弗洛伊德認為強迫癥是病理的強迫性人格的進一步發展,是由于防御機制不能處理 強迫性人格而形成的焦慮,于是產生了強迫性癥狀。
五、條件反射
巴甫洛夫以大腦皮層孤立的病理惰性興奮灶來解釋本癥的生理機制。
六、素質特別是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
約2/3的強迫癥病人病前即有強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現為:力圖保持自身和環境的嚴密控制,他們注重細節,做任何事都力求準確、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 、"不安全" 和"不確定"的感覺。他們或者表現為循規蹈矩,缺少決斷,猶豫不決,依賴順從;或者表現為固執倔強,墨守成規、寧折不彎及脾氣急躁。
七、社會心理因素是強迫癥重要的誘發因素
諸如由于工作、生活環境的變遷,責任加重,處境困難,擔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喪失親人,受到突然的驚嚇等等。有些正常人偶爾也有強迫觀念但不持續,但可在社會因素影響下被強化而持續存在,從而形成強迫癥。
八、遺傳在本病發生可能起一定作用
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強迫癥的患病率為5%-7%,比群體的發病率要高得多?;颊叩耐?、父母及子女,屬強迫性人格者也較多。
九、生化研究
提示5-羥色胺(5-HT)系統功能增強與本癥發病有關,因此5-HT再攝取抑制劑如氯丙咪嗪、氟西丁及氟伏草胺等,都對強迫癥有較好的療效。另外一些研究提示本癥與抑郁癥的發病存在連鎖關系,如本癥患者有25%-40%對氟美松抑制實驗(DST)不抑制,部分患者多導睡眠圖顯示快速動眼睡眠(REM)潛伏期縮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