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糖耐量時,血糖的正常值包括空腹小于5.1mmol/L,餐后一小時小于10mmol/L,孕婦血糖控制的正常值,要求是空腹小于5.3mmol/L,餐后一小時小于7.8mmol/L。
- 孕期孕婦血糖必須控制在正常范圍以內,血糖偏高或偏低都有可能對孕婦和胎兒造成影響,孕婦血糖的正常值有兩種規定第一,在懷孕二十四到二十八周的時候要做糖耐量實驗。
- 糖耐量實驗的正常值是有三種,第一個就空腹的血糖我們要小于五點一毫摩爾每升,服用糖以后的一小時以后要小于十毫摩爾每升,服用兩個小時以后要小于八點五毫克每升。
- 如果任何一個值超出這個正常范圍就可以診斷妊娠期的糖尿病,第二 對于日常生活中診斷了妊娠期糖尿病以后要控制血糖 要監測血糖,一般要求空腹是小于五點三毫摩爾每升餐后兩小時要小于六點七毫摩爾每升。
- 這兩個值一定要在控制在正常的范圍之內才能保證,媽媽不會由于妊娠期糖尿病產生一系列的并發癥,比如妊娠期高血壓羊水過多還有胎兒發展的需要,比如巨大兒等必要的時候如果血糖控制不好,就要用胰島素來調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