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超過預產期還沒有動產的跡象時,要做以下幾件事:
1、核對預產期:
確定過期妊娠首先要確定預產期是否可靠,有人月經不規律;有人記不清末次月經的時間等等,一定要在醫生的幫助下重新核對預產期。
核對預產期的方法:
末次月經的準確日期;
末次月經過后自己什么時間、用什么方法知道已經懷孕的;
早孕反應最早出現的時間(惡心、嘔吐、嗜睡、頭暈頭痛、乳房脹痛、感情脆弱等);
第一次B超所提示的孕周;
第一次出現胎動的時間;
根據以上的檢查和自我感覺一般可以準確的算出預產期的時間,根據這個時間確定妊娠是否過期。
切不可根據孕末期的B超確定是否過期,因為胎兒出生體重大小不一,有8斤的,有5斤的,8斤的就認為足月了,5斤的就認為還不到時間,就會誤事。
2、自我監護:
超過預產期孕婦要自我監護,最好的辦法就是觀察胎動。所謂觀察胎動就是經常注意胎兒是否活動,活動是否與往常一樣。如果胎兒的胎動減少或明顯不動,就要立即到醫院去看醫生。由于胎動沒有規律可循,因此不要自己嚇唬自己,胎兒睡醒周期是四十分鐘,一般一個小時左右不動,過一會兒就會出現胎動。如果不動,還可以撫摸腹部,輕輕拍拍;或者拍拍手,再進行觀察。